著名戏骨女星“牵涉千亿大案”?
张凯丽名誉权维权案胜诉

  4月1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女演员张凯丽诉被告劳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劳某某因文章中出现针对张凯丽的不实言论及侮辱言辞,被判构成对张凯丽名誉权的侵犯,须向原告张凯丽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期间合理支出。

  但张凯丽考虑到被告主动致歉的诚意及其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等因素,最终免除被告的经济赔偿。被告在《人民法院报》上及涉案微信公众号上刊登致歉声明,劳某称因发布一系列侮辱性和诽谤性的不实言论,侵犯了张凯丽女士名誉权,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目前已将相关文章删除,对此行为深感后悔,对张凯丽公开进行道歉。

  据判决书显示,张凯丽作为演员,系公众人物,具有广泛知名度。“每日热点视频”的微信公众号于2022年1月发布涉案两篇文章,文章中“无底线捞金”一词系对原告的不当归因,法院认定构成对原告人格的侮辱,侵犯原告名誉权。

  法院认为,文章使用“张凯丽牵出上亿大案,代言虚假广告”等语句对原告进行描述。“但目前并无证据对上述事实予以证明,上述描述可能造成公众对原告误解,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法院认定相关内容已构成对原告诽谤,侵犯原告名誉权。”

  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劳某向张凯丽女士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30500元。判决作出后,张凯丽女士考虑到被告愿意主动致歉的诚意及其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等因素,最终免除了被告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