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携手共救
“林中仙子”白鹇获救

  本报讯 记者朱亚平报道:春暖花开,草长莺飞,野生动物们也开始频频现迹,还不时“光临”群众家中,来一场温暖的“邂逅”。4月8日,一只“林中仙子”白鹇飞入寻常百姓家,获得温泉公安分局双鹤派出所与辖区群众接力救助。

  当天,温泉城区某小区居民裴女士在小区里“偶遇”了一只不明鸟类,裴女士见其全身雪白,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看样子还受了伤,便立即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且白鹇足部疑似受伤,尚未痊愈,无法自由行动。

  民警对热心市民裴女士及时报警、保护动物的意识和行为表示认可和感谢,随后立即驱车前往咸宁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将受伤白鹇移交给保护站工作人员救治,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白鹇进行了检查,白鹇足部疑似被捕兽夹夹伤,保护站会全力救治,待治愈后便会将白鹇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白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