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庞赟报道:日前,市发改委批复市文化中心、二电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根据批复,这2个停车场停车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为: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超过30分钟,实行累进计时收费(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30分钟至60分钟以内,按1小时收费);60分钟至120分钟,按2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3小时收费;依次类推。1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对长期租车位停放的车辆,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事宜。
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防疫车、救灾抢险车、邮政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批复要求,实施收费时,须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