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发展、生态修复为特征的生态经济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盲目“单兵突进”常常会事倍功半。加强区域合作,深刻认识理解各自的发展进程,将区域合作纳入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就成为必须认真谋划、思考的问题。
首先,要创新形成一体化协调机制。绿色发展、生态修复关涉面广,往往横跨多个行政区、经济区。而不同区域的情况千差万别,这就需要综合考虑各个区域的不同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相关的产业结构体系、规范碎片化管理,以行政区为支点,形成高效、规范、统一的工作推进机制。
其次,应加快建立、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由于不同主体众多、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客观上使得绿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发展动力也强弱不均。面对此种情况,不同区域间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就关系到绿色发展的根本“成色”。应充分借助横向补偿机制的撬动力量,激发不同主体的主动性,让绿色发展成为各方的强大内在需求。
再次,应建立区域间合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的联动机制。一方面,要充分理解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同时注重建立健全合作支持机制,协调推进区域间的产能合作和新旧动能转换,有序转移、承接产业生产要素,形成合力推进产业绿色生态化改造的内生动力。
最后,要建立健全一体化绿色发展监督、管控体系。完善区域内绿色发展、生态保护预警机制,健全相关法制法规,建立起长效生态监测体系和评估体系,从而形成齐抓共管、共护共享的合力。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