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贯彻落实湖北省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现对《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咸国资产权﹝2022﹞10号)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主体

  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县(市、区)国资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包括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二、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为承租实施主体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原则上第三产业均可视为服务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关于个体工商户界定,参考《个体工商户条例》。

  三、减免标准

  2022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租金(租期存续期涵盖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免除6个月租金,不满12个月的减少50%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租金(租期存续期涵盖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免除3个月租金,不满12个月的减少25%租金)。

  四、时间要求

  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区后2个月内完成。2022年6月30日之后承租的,应在签订租赁协议时予以减免。

  五、减免流程

  可参照《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国资产权〔2020〕12号),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统计流程办理,各环节具体办理方式、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根据企业实施方案确定。

  六、组织实施

  市属一级企业制定房租减免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所属各级子企业房租减免事项的管理监督;加强政策宣传,高效便利、规范有序办理房租减免;建立减租问题来信来访受理机制,妥善处理问题诉求;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应与转租方协商,确保将其减免房租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实施台账管理,落实信息统计报送机制。各县(市、区)国资局要结合地方实际,指导督促所属企业严格落实减免房租政策。

  七、鼓励政策

  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利润处理。对因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严重影响经营的子企业,上级企业或集团公司应视实际情况予以扶持。

  八、工作纪律

  房租减免务必要落实到实际承租经营方。严禁借机随意扩大房租减免范围、输送不当利益、暗箱操作等行为。对于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说明:如政策有疏漏,请以正式文件和相关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