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涨幅达21.6%是否合理

  网民报料:

  本人已承租经营4年的同惠广场小天才商铺,今年6月1日到期,同惠广场逼迫续约房租涨幅21.6%,是市场平均涨幅的4倍,且只续约一年,因疫情个体经营本就困难,同惠广场趁火打劫行为是否合理?个体工商户应如何维权?

  记者调查: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回复称,该局工作人员到同惠广场调查核实,该网民反映的同惠广场租金涨价、续约时间等情况属于市场行为,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经调查,张先生承租的门面价格上涨与其相邻门面处于同一水平,并没有明显高于其他门面价格。因此,建议张先生按照《合同法》规定,双方协商确定。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