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弘扬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新风的积极作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广告作品。
一、大赛主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做文明有礼咸宁人
二、征集时间
2022年3月18日至5月17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所有热心公益广告创作的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
四、征集内容
公益广告应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结合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培育的具体要求,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与咸宁历史文化相结合、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与群众欣赏习惯相契合。
1.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2.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包括伟大建党精神在内的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
3.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弘扬勤俭节约、 简约适度的良好风尚,树立饮食健康、生活自律、心态平和的科学理念,倡导文明旅游、文明交通,塑造诚实守信风尚,普及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环保观念。
4.反映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倡导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
五、征集类别
征集作品分为平面类(包括海报、漫画等)、视频类(包括短视频、微电影、动画片等)、景观小品类等三类。
六、标准要求
1.平面类。作品格式为JPG或JPEG,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单幅作品不低于10MB,横版、竖版均可。
2.视频类。作品适用于电视、网络、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播放,作品格式为AVI或MP4,画幅宽高比4:3或16:9,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作品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简体中文字幕,报送作品时需同时附创意文案。
3.景观小品类。作品格式为JPG或JPEG,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单幅作品不低于10MB。设计说明要求对设计作品做文字介绍,包括作品名称、设计理念、尺寸、材质工艺、造价估算及适合环境条件等基本信息。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平面图、景观小品立面图、多方位效果图(含鸟瞰图)、夜景灯光效果图及其他有助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图纸。
七、奖项设置
1.公益广告平面类。设特等奖1个(可空缺),奖金2万元;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
2.公益广告视频类。设特等奖1个(可空缺),奖金3万元;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
3.公益广告景观小品类。设特等奖1个(可空缺),奖金5万元;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
八、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xncwb2022@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
联系人:周昆,
联系电话:0715—8126891。
九、有关声明
1.创作团体和个人应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作者对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等负有法律责任。如因剽窃他人作品或其他因参赛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责任,如给主办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2.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编辑修改,并永久拥有获奖作品的全部权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等)。主办方或者主办方指定的第三方永久拥有对获奖作品公开发表、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
3.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如发现参赛作品已在其他平台或赛事中录用刊播,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并于获奖作品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由活动主办方择期向获奖团队或个人统一发放;参加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共有,团队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公示期满前或公示期满后、奖金未发放前,获奖作品遭到他人反映系抄袭或剽窃作品,或出现获奖作品一稿多投、已在其他平台或赛事中录用刊播等情形,活动主办方有权选择弃用该获奖作品并不予发放奖金;奖金发放后,若出现前述情形,活动主办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奖金。
6.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附件:《参赛作品登记表》,请登录咸宁网(http://news.xnnews.com.cn/xnxw/202203/t20220317_2562638.shtml)、“掌上咸宁”客户端(http://app.xnnews.com.cn/news/rt/202203/t20220317_2562842.shtml)下载。
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