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15时许,崇阳县公安局大路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大路乡塘下村有人贷款被骗。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
初步了解得知,唐某雪因需用钱,便联系微信好友周某(男,37岁,曾从事金融贷款工作)帮忙贷款。唐某雪因征信不足未能贷款成功,周某便利用唐某雪妻子吴某杏的身份信息在金融平台贷款,并在唐某雪不知情的情况下,操作其手机,将贷款转走。
一个月后,吴某杏收到银行还款信息,便怀疑是周某将贷款的钱转走,于是报警求助,通过吴某杏提供的信息,警方一举将周某抓获。
经讯问,在2021年12月,周某帮助吴某杏在手机360借贷平台进行贷款,因贷款金额未达到吴某杏预期,周某便以操作其他借款平台为由,在吴某杏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吴某杏手机360借贷平台上的4200元借出,并通过吴某杏的支付宝账户转给其爱人魏某末的支付宝账户中,又将吴某杏手机支付宝花呗平台400元额度通过pos机刷现的方式转至自己银行卡。
目前,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崇阳县公安局依法处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