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坚定地把改善人民生活、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始终不渝、持续实现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就是继往开来、赓续不止地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前行的伟大实践。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鲜明的内在特性。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来认识共同富裕的标识性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维度和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深沉基色、最鲜明底色和最璀璨成色。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共同富裕这一根本实践活动价值准则,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注重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实现条件、提供现实支撑,更加注重为实现共同富裕积累物质基础、彰显制度优势,更加注重为实现人民更多福祉真干实干苦干、筑牢宗旨意识,更加注重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勇于历史担当、引领时代潮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来认识共同富裕的动态性
共同富裕是一个坚定价值追求,也是一个由阶段性任务构成的渐进发展过程。随着历史的发展、形势的变化、时代的转换,共同富裕的内涵不断丰富与拓展。回顾4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我们党根据现实国情和发展阶段,先后对共同富裕实现过程做出部署安排,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些阶段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直接体现着共同富裕逐步实现的历史进程。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向追求更高质量更高品质的美好生活、人的全面发展方面不断扩展,共同富裕的领域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和全过程,涵盖经济发达、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等方方面面。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走中国特色共同富裕道路。
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来认识共同富裕的均衡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不变初心、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多方面、多维度、多层次的,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新要求,还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新期待。从发展层次上看,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多层次、多样化的,有底线需求、基本需求和品质需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长远的视角和科学的态度对待阶段性群众利益期待,兼顾眼前与长远,照顾普遍与特殊,协调主流与个别,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从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来认识共同富裕的精准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不断实现共同富裕的百年实践,实质上就是以实事求是作为思想路线,不断消除贫困、改善民生、谋求福祉的奋斗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共享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社会公平建设,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共同富裕取得更大的实质性进展。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在把“蛋糕”做大的同时,还要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区域人均财政支出差异,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解决制约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现实问题。
从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来认识共同富裕的创新性
人民是我们党最终夺取革命胜利的根本依靠力量,是我们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主要动力源泉,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坚实群众基础。面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主力军、动力源作用,注重将人民群众的意愿、智慧上升为党和国家意志、决策。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基础。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和共享,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不断实现共同富裕。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