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丹霞映军徽
——记湖北省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通讯员 黄显春

  近年来,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紧扣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落实的工作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的标准化、社会化、多样化和信息化。先后获得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全省敬老文明号、湖北省五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等数十项荣誉。

  谋长远之策 筑发展之基

  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成立之初,选址于咸宁市咸安区永安环城村,后于1992年搬迁至咸安区温泉南昌路。两处均在嘈杂的居民区内,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制约了军休事业的良性发展。

  为着眼长远,从根本上破解办公用房不够、活动场所不足、服务设施落后难题,2016年,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整体搬迁至咸宁十六潭路,从而历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三次跨越。

  先后投入1060万元,启动军休建设项目4个,占地10亩,总建筑面积8490平方米。引入适老功能设计理念,加大军休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升级军休服务设施设备,提升军休服务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军休干部各类需求。

  树立新之风 守服务之本

  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根据发展需要和老干部的需求,先行先试,创新服务。

  通过与老干部及遗属居住点相对集中的6个社区签订共建共享协议,并将空巢、失能、丧偶军休干部及遗属纳入社区签约购买服务,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

  通过QQ、微信、微博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工休之间的沟通协调,实时掌握查询军休干部的生活、医疗、康复和各方面待遇状况,推进军休服务信息化。

  通过与银行、水务、电力、交通、安保、家政和公共物业管理等多家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以居住点为核心,建立区域化、社会化服务网络,对军休干部开展“优先、优惠、优质”的三优服务,推进军休服务多样化。

  立严明之矩 握管理之匙

  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主动对接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全省第一个军休服务的地方标准——《军休机构服务管理规范》(DB4212/T006-2016)。

  先后制定出台60多项规章制度,将工作程序、服务范围、管理方法和行为准则等全部明确规范。

  对照地方标准《军休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和湖北省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办事程序、严守国家政策、严格工作纪律,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成功评定为湖北省五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

  举务实之措 铸文化之魂

  在保障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的同时,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着力教育引导休干“离休不离志,退休不褪色”。

  结合休干个人特长,组建舞蹈队、义诊医疗队,助力文明创建、扶贫攻坚。开展送戏到社区、送医送药到乡镇、到村组、到农户活动。

  对表现突出的休干,通过组织评先活动,表彰热心公益、热心慈善、发挥余热、奉献社会的军休干部先进典型,使军休干部保持了军人本色,确保了军休队伍的稳定。先后有3名军休干部获得全国、全省优秀军休干部荣誉称号。

  与当地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培训机构保持密切联系,针对军休干部的知识层次、年龄结构和兴趣爱好,实行量身定做、定向包干、整体打包。形成每天有报看、每周有课上、每月有活动、每季有讲座的局面,较好地满足了军休人员求知求乐的精神需求。

  根据老干部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成立了多个兴趣小组,定期开展书画、棋牌、摄影、门球比赛等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军休干部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