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依法履职 创新工作彰显作为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导读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期盼,紧扣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治需求,保持“拼抢实”状态和作风,依法履职,创新工作,为咸宁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我们坚持守正创新,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县乡人大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形成全国影响,入选全省人大系统“十大创新工作”;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贯通;地方立法、“代表行动”等工作在全省交流,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及在湖北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目标定位,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为奋力谱写咸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政治引领

  坚持“首个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及时学习,有效贯彻。

  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各项举措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各领域。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就人大工作作出书面批示17次,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会议,出台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常委会始终坚持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汇报;协调督办的重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驻点帮扶的贫困村如期摘帽、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依法任命国家工作人员298人次;细化和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8个。

  履职效能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目标定位,加大对计划、预算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的监督,支持政府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助推“双统筹”“双胜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常委会迅速行动,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机关和代表调整工作着力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面对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的严重冲击,开展“六稳”“六保”大调研,强化财政对“六稳”“六保”工作的支持。

  助推城市能级提升。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促相关工作落实落地,汇聚强大社会合力。对全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持续4年跟踪监督、先后开展2次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以实打实的监督推动“红色物业”全覆盖、规范管理真提升。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治水、净气、护山”,发挥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能作用,为“美丽咸宁”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持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守护生态。

  助推社会公平正义。每年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两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报告,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信力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需求,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助推民生福祉改善。围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保障、教育公平、食品安全、粮食安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持续监督,跟踪问效。以信访工作为纽带,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制度供给

  扎实开展地方立法。紧贴全市改革发展需要,编制五年(2017-2021)立法规划和每年度立法计划。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制定颁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区山体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陆水流域保护4部法规。城市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古桂花树保护条例3部法规完成审议或表决程序。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健全立法各环节责任体系,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建立立法听证制度和立法联系点制度,设立7家立法联系点,在全省市州率先举办立法听证会,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进一步拓展。加强立法智库建设,选聘9名立法顾问,组建由27名法律、实务方面专业人才构成的专家库,为地方立法提供咨询服务。

  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坚持制定与实施并重,在法规制定出台的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同步制定法规实施方案。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对市里已出台的5部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3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规贯彻实施工作格局。

  主体地位

  加强代表履职保障。着力抓好代表培训,本届组织代表线上线下培训11次,培训代表2000余人次,代表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制定《关于在市五届人大代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的方案》,建立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视察制度等。认真做好“双联”工作,注重搭建平台,让代表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在助推发展中能为善为、展现作为。

  持续开展“代表行动”。围绕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每年一个主题,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行动”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监督各项政策落实。

  创新建议办理机制。创新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方式,将原来由建议承办单位征求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度的做法,改为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直接征求代表满意度,避免“被满意”。对本届以来所有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件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实效。

  自身建设

  务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制度促规范、管长远。

  全面提升履职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五到四从四多”、“深实严细久”标准做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转作风、改文风、正会风、树新风。着力完善常委会委员履职规定,办好法制讲座,抓好履职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扎实提高全市人大系统整体功能。市委两次召开高规格县乡人大建设推进会,出台专门文件,全面加强县乡人大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自身建设。常委会全力推动,对落实情况逐个县(市、区)、乡镇进行3轮督查。

  全力做好人大宣传工作。五年来,在国家、省、市级媒体、网站发表稿件1000余篇,全方位、多角度传递人大好声音。重视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扎实开展“六大”活动,有关课题成果在全国人大系统理论研究核心刊物刊发,并荣获全省人大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