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是渔水路宏大农贸市场的业主,自家店铺两证齐全,因拆迁价格的问题没有同意重建,上个月被施工队强拆。
记者调查:
永安办事处工作人员回复称,2017年,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启动咸安区宏大农贸市场转型升级工作。2020年9月,咸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区宏大农贸市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咸安政征(2020)1号]。征收单位为咸安区住建局,委托实施单位为永安街道办事处。
为保证宏大市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净地交付,按照区宏大市场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以拆促签、边拆边签”的工作思路,采取分期分批拆除的办法,对市场内已签约的门店进行依法拆除,对个别未签约的门店,考虑到周边安全因素,拆除过程中也对存在危险的门店进行了拆除作业。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焦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