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在哈佛城购买期房一套,合同上约定2021年3月交房,现在已经11月了,迟迟未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请问何时才能交房?
记者调查: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回复,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我市出台文件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顺延时间除从2020年1月24日起至项目复工之日止外,原则上还应增加不少于30天的复工准备期”,由于各个项目复工时间不完全一致,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各项目具体延期时间。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3月底大部分建筑工地已复工,工地复工有施工、监理等单位纪录凭证。
该局约谈了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据其答复,项目将在12月可交付。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焦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