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保”助力污染源监控
通城查处全市首例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件

本报讯 记者刘珊珊、通讯员熊昊报道:近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直接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违法依据,依法查处了一起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案件,这是我市首例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件。

今年5月,通城县某热力企业因锅炉设计缺陷和废气处理不到位等原因,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连续超标。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通过在线监控平台发现线索后,迅速启动立案程序。鉴于该案是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办理的第一起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精心挑选业务骨干,成立执法专班赶赴该企业调查案情,多次组织会商讨论,及时收集锁定违法证据。

7月16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12万元的决定书,并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目前,该企业已投入20余万元,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以往在线监测设备监测到的数据只能作为线索,不能直接作为处罚依据。近年来,大数据应用到环保执法领域技术日渐成熟,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废水排口的在线监测设备基本稳定,直接采用在线监测数据作为违法证据已具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发布的重点排污企业名单,通城县要求这些企业必须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对企业排放的废气进行动态监测,结果同步上传到国家、省市数据监控平台。一旦数据超标,执法部门就能及时发现。

据介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将进一步完善这种“非现场、不接触”的执法方式,使在线监控数据服务于环境执法,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