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住咸安区桂泉小区,住建局委托桂香建筑做房屋改造。维修屋顶本属其中一项,但施工方桂香建筑并未对小区的屋顶做维修。同时,因为水管铺在沥青下,路面沥青铺得较薄,水管经常被挖破,导致小区停水,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此事。
记者调查:
就此问题,咸安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经调查,针对桂泉小区业主卢女士来电反映的小区内施工没有按照施工图纸对屋面进行施工事项,楼顶漏雨属于建筑物本体维修,应由居民出资。
依据《咸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第五条第三项规定,鼓励居民参与改造工作,居民自筹资金、小区内公共停车或广告等公共收益,经居民自治小组或经授权业主委员会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日常维护管理。建筑物本体维修和多层楼房加装电梯以居民出资为主、其他资金为辅。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多层楼房加装电梯给予适当补助。该投诉涉及的内容不属于老旧改范围,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中坚持“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鼓励居民参与改造工作,增强居民的参与感、获得感。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焦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