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 星期
慢性病待遇异地是否可以买药?

网友报料:

我是咸安人,本人常年在吉林省长春市居住,不知道咸宁的慢性病待遇在省外的定点药店买药时能否像在本地一样直接医保报销?如果我所在的城市和咸宁之间已经实现了医保异地报销,是否买药也能像住院一样直接结算?

记者调查:

记者联系上了该网友,该网友告诉记者,他是咸安区居民,已参加2020年度的咸安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他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在去年上半年办完了慢性病待遇,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

随后,记者联系了咸安区医疗保障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医保局《关于进步一优化异地就医经办流程的通知》(咸人社函[2017]94号)的文件精神:在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出院后回参保地医保局服务窗口报销医疗费用。

根据该网友的情况,吉林省长春市并未与咸宁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所以无法在长春市就地结算。同时,门诊慢性病待遇不结转至次年,需在12月30日之前,提供享受待遇时间之后因风湿性心脏病所产生门诊费用的正规发票,处方,社保卡,暂住证或居住地社区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前往横沟桥镇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报销门诊慢性病费用。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

2021年2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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