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并在全球范围内的大流行,已经构成了全球范围的公共卫生危机和公共治理危机,影响深远,因此也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引起了法学层面的深刻反思与讨论。有学者在法律与发展的视角下,提出构建以“健康发展权”为核心、以发展为导向的公共卫生制度体系,通过推进公共卫生治理的系统化、法治化、人性化和国际化,在技术、制度和主体三个层面,全面实现公共卫生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有学者指出,疫情防控并不仅仅是医药卫生问题,也是社会治理的整体性问题,应从健康中国战略、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性高度,通过新冠疫情防控,推进中国卫生法和公共卫生体系、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构和完善。也有学者系统地梳理了人类公共卫生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过程,分析其背后隐含的价值基础和制度资源,得出我国公共卫生法亟待完成从“突发防控”向“常规建设”的范式转型的结论。此外,许多学者也对疫情中的隔离措施、健康码等行政手段和措施如何平衡疫情防控和个人权利保护等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
2021年2月2日
星期二
新冠疫情暴发引发法学界讨论与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