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通山县实验中学初一年级,学校开家长会告知,需要收取早晚自习的费用650元,没有发票没有收据,不知道收费是否合理。
记者调查:
对此,通山县教育局立即深入开展调查,发现2020年秋,七年级新生入学不久,家长委员会提出受疫情影响,希望学校能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学校同意后,家长委员会组织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意见,并督促学校按家长的意见迅速组织课后服务。12月15日,家长委员会再次组织家长代表开会,确定相关政策,经核算服务人数及天数,确定了每生收取650元。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宋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