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前后,徐平保混迹于通城县马港镇一带,通过强迫消费、强揽工程等方式欺压百姓、称霸一方。2010年,徐平保纠集他人在长途客运车上强行揽客、强迫消费,通过无故殴打他人、强揽工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通城县马港镇等地树立恶名。2013年,徐平保开始涉足通城县房地产行业,逐渐形成了成员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为牟取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该组织多次邀约社会闲散人员为其承揽的工程项目站排场,扰乱隽水城区社会秩序及马港镇砂石行业秩序,公然打伤、侮辱他人,强行损毁他人财物。仅2016 年以来,在隽水镇、马港镇有组织的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赌博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共计19 起。在承建某工程项目时,指使组织成员邀约三四十名无业青年强行拖拉、打伤阻止施工的村民,向村民泼洒粪便,以强揽该工程项目。在承包开采某河段河沙时,纠集组织成员巡查非法采砂、售砂,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采砂散户缴纳采砂或售砂费,非法控制该流域采砂行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12月30日,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平保等10人涉黑案在通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首犯徐平保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通城县扫黑办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