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宁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聚焦“五个精准”,在全面依法治市的大格局下稳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将“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全过程,特别是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上“保险”,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精准顶层设计——
确保组织实施到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市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将这项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项目来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为咸宁市2019年度的全面深化改革项目,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推进。
为确保《咸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一方面立足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了国务院指导意见、湖北省实施方案以及三个试行办法,重点把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关键环节等。
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在提高制度设计精准性上下功夫,科学总结自2015年以来推行“阳光执法”四项公开制度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了近年来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设计。我们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收集整理有效意见共计40余条,绝大部分意见都吸收进《实施方案》中。
在市政府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建议下,我们在设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时,更加注重与全省“互联网+监管”改革相衔接。为进一步突出《实施方案》的操作性,我们将《实施方案》中的任务进一步细化为一条条具体的措施,印发了《咸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度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为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明确了步骤和措施,画好“路线图”和“时间表”,避免走弯路。
精准审核把关——
确保基础工作到位
市司法局在前期集中精力对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制式执法文书等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基础工作不出纰漏。
严格审核各类文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相关清单以及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等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并对各地各部门逐一复函,明确修改内容、修改标准、修改时限,修改后逐项复核,备案公开。
精准识别行政执法主体。去年6月份我们启动了机构改革后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确认工作,经部门申报、专班复核、提请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本轮我们共认定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共38家(垂管部门除外),并向社会公布。
精准清理行政执法权限。联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市本级3573项行政执法权限进行了清理,确定行政许可权404项、行政处罚权2600项、行政强制权126项、行政征收权16项,行政检查权178项,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
精准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经构建起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行政执法结果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梳理、汇总、审查、传递、发布和更新,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精准实践创新 ——
确保质效提高到位
立足咸宁市情,市司法局善于将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十六个率先”的先发优势转化为开拓创新的内生动力,通过精准化的机制创新、手段创新、理念创新,扫清“三项制度”推行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
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规定动作与正在推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密结合,创新“自选动作”,督促、指导全市各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深入查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清单转化为落实“三项制度”的任务清单。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查摆出问题18个,均已完成整改,退赔金额3.5万元,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范围内,明确了50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免于行政处罚,建立起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容错机制,进一步规范性了行政处罚权的行使。
依托社会力量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充分激发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社区、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调研,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实现办理一个提案,规范一批执法行为。邀请群众代表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联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市城管执法委的执法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既检验了市城管执法委“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也进一步扫清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活动的认知障碍。
精准宣传培训 ——
确保氛围营造到位
注重在提高宣传培训受众、内容的精准性上下功夫,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努力提升全社会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召开推进会开展全市集中培训。在深入调研、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去年11月12日组织召开了咸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肖天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邀请专家进行了专题培训。会上,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围绕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的经验和成效作了交流发言。
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各地各部门借助现有的干部学法制度、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三项制度”业务培训,将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全年学习的重点。在提高法治教育培训的实践性、时效性上下功夫,指导各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执法实际打造法治教育精品课程,录制教学片等,市城管执法委录制了多部宣教片供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三项制度”推行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开展各类培训450余场次。
利用全媒体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开展“三项制度”宣传,在《咸宁日报》上开设“法治咸宁”专版,在各地各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动态信息,在“咸宁普法”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去年12月3日,各地各部门在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中专门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宣传,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精准督促检查 ——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对照《任务分解表》,对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察。
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市直25家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共计30份进行了认真评查,发现具体问题80余个,逐一督办整改。
组织专班赴6个县市区开展了调研督办,通过走访行政执法部门、乡镇站所、重点企业,与群众代表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基层“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印发了《关于报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报送推行“三项制度”的总结,进一步查漏补缺,坚决纠正制度落实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再下力度,再强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均能如期完成。
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到位(垂管部门按国务院部委要求时限完成),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主要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更加优良。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机制、扩大宣传、强化督办,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推行的成果,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