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念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网上如何办理同省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手续?
咸安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根据网民的诉求,现咸安区网上不能办理同省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手续,必须是申请人持申请材料来办理。
申报材料:入户申请,子女户口证明,父、母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亲结婚证,派出所审核后加盖户口专用章。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