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希子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反映,六年前,他购买了咸安区财产部门职工团购房,房款已缴,但房子一直未能到手。
对此,咸安区基层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为解决财政所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经咸安区财政局党委研究决定,区基层财政所职工建房采取职工团购商品房市场化方式解决。由各财政所主任及职工代表组成团购房小组,负责与开发商协商团购商品住房,财政局党委参与协调工作。
2013年5月21日,团购房小组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团体)定购意向书和补充协议,之后开发商也陆续同购房职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共团购商品房167套,价格为电梯房均价1670元/㎡,多层房均价1510元/㎡(按电梯房递减160元/㎡)。不包括基础超深及小区配套附属设施。2018年12月18日,经过开发商和团购房小组协商,最终确定团购房价格:电梯房均价2080元/㎡,多层房均价1920元/㎡。
截止目前,团购房已竣工,相关手续已陆续办理完毕,因消防尚未验收,导致商品房备案证无法办理,现在正在积极整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