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 星期
积极作为 着力防范化解县域金融风险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石磊

  近年来,我县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业发展态势良好,连续16年被评为湖北省金融信用县。但县域金融领域面临的问题和风险仍然不少,需要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警惕,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1.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全县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1家。截至9月底,各项存款余额195.18亿元,较年初增加9.73亿元;贷款余额98.09亿元,较年初增加10.66亿元;余额存贷比为50.3%,新增存贷比为109.6%。

  2.保险业机构情况:保险业机构19家。其中财险公司7家,寿险公司12家,从业人员2782人。截至9月底,共实现保费收入45549万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0444万元,人身险保费收入35105万元。

  3.民间借贷机构情况:全县登记注册的民间投资信息咨询公司41家,注册资金4.74亿元;2家小额贷款责任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亿元;1家民营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3家典当行,注册资金都是1000万元;122家寄售和旧货交易行类公司,注册资金合计6834万元。

  二、我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常态化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2019年崇阳县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54次,参与群众81783余人次;开展“七进”集中宣讲活动1034次,参与群众人数达208639余人。

  2.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按照“指挥部牵头、办公室统筹、行业部门负责、全领域覆盖、全时段监控”的原则,对全县非法集资、P2P网贷、类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保险行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防患于未然。

  3.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四位一体”的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持续加强重点风险隐患点的风险状况监测;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出台《崇阳县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激发群众参与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对金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提高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较大。判决终结的非法集资案件资金赔付难到位,存在不稳定的风险隐患;民间投融资机构涉嫌吸收民间资金和高利放贷的行为,存在资金兑付困难风险;部分重点企业涉及民间借贷,造成资产负债率高风险 ;部分房地产企业违规售房造成非法集资风险。

  2.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注册登记全面放开,致使民间投融资机构数量飙升,违规开展吸存资金和放贷业务,监管比较困难。

  3.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监测预警落实效果不好,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收效甚微;宣传教育手段方式内容缺乏创新,针对性不强,群众知晓率低,特别是针对民间借贷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四、对策及建议

  一是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民间投资融资机构注册登记核准遵循审慎原则和会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公司主体的产生;对已登记注册的相关公司加大资格审查,加大核实力度,做好风险评估,按照关、停、并、转的要求逐家分类进行风险排查整治,压降存量业务规模; 对违规情节严重、难以完成整改、风险较大的机构要迅速取缔关闭并立案依法处置,有效防范化解存量风险。

  二是加强对民间借贷机构的监管能力。机构体制改革后,建立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民间借贷机构的牵头监管职责,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保监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参与,形成横向监管合力。

  三是加强规范投资的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让公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树立正确的投融资观念,提高公众抵御非法集资高息诱惑的能力;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四是健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运用“四位一体”的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加强重点风险隐患点监测,做好研判和预警工作,采取应对措施妥善化解风险;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开披露民间理财公司经营范围和违规经营业务,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判断能力。

  五是加大打击处置力度。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及日常打击等方式,全力侦破大案要案,严惩犯罪分子。重点打击民间投资理财机构、房地产、保险等关键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以及因非法集资诱发的其它暴力犯罪。

2019年11月6日 星期

第11版:崇阳周刊-理论与实践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