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 星期
如何申请公租房?
咸宁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念

  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在哪里办理?

  对此,咸宁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在我市城区申请公租房分三类情形办理。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持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申请地居住;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持有大中专等院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本人及配偶在申请地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家庭住房情况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性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持有申请地工商营业执照;在就业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下同),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或连续纳税一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以家庭为单位,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个体工商业主可凭营业执照直接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述申请过程中不需上缴任何费用。

  申请咸宁市市区的公租房,可在咸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住房保障窗口咨询和提交申请办理;申请高新区的公租房,可在高新区创业公寓咸宁荣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窗口咨询和提交申请办理。

  公租房准入、退出条件、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在咸安区、高新区官网上均有公示。如在申请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可立即投诉,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019年9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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