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6日 星期
给予应征补助奖励 落实退役安置保障
我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

  本报讯 记者姜明助、通讯员吴忠勇报道: 8日,市政府和咸宁军分区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大学生应征差旅补助、入伍一次性奖励、退役定向招录、创业就业扶持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激励措施,为鼓励更多适龄大学生报名应征提供有效政策支撑。

  《意见》规定,对从市外返乡、返校应征的大学生,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费补助,并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不超过两天)。对在咸宁参军入伍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金,本科以上毕业生、在校生分别为3000元、2000元,专科毕业生、在校生分别为2000元、1000元。

  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方面,每年在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聘)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分别按照不低于本年度招录(聘)计划总量的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对符合市直事业单位招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笔试成绩加分政策。鼓励大学生士兵到村工作,对愿意在村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将其纳入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当村“两委”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推荐进入“两委”班子。退役大学生士兵纳入各地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培养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意见》还规定,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士兵,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就近就便提供公租房,并给予房租补贴等。

  据悉,确定适用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含)以后应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019年8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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