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贞元、王莉、黄敬报道:近日,从省司法厅传来消息,我市崇阳、嘉鱼、赤壁3县(市)、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咸安区司法局等18家单位、咸宁市司法局黄敬等15名个人分别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16年以来,我市市、县两级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和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推动市、县两级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各项工作任务,咸宁市被作为全省仅有2个的“‘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候选单位之一推荐到全国接受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