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 星期
关于中建咸宁之星群星演唱会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在活动区域飞行的通告

  中建咸宁之星群星演唱会将于2019年4月20日在市体育中心举行,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演出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低慢小”飞机器在活动区域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4月20日14时至22时,我市体育中心及周边区域,除演出活动特殊需要,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包括:无人机、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伞)、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动力伞、空飘气球和遥控航空模型。

  二、如因演出活动特殊需要,需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的,需报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同意,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对不遵守大型活动临时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19年4月16日

2019年4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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