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饮水安全达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村出列:按照国家要求,贫困村出列,以“贫困发生率必须降至2%以下”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贫困村“村集体经济达到5万元以上”和“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作为我省贫困村工作标准和要求,不作为出列验收指标。
县摘帽:“三率一度”,即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群众认可度,贫困县退出必须严格按照“三率”均低于2%和“一度”高于90%的标准进行验收。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扶贫工作机制:省总负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乡村扑下身子。
脱贫攻坚目标: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国家贫困线标准: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贫困线标准。2012年贫困线标准为2536元;2013年贫困线标准为2625元;2014年贫困线标准为2736元;2015年贫困线标准为2800元;2016年贫困线标准为2855元;2017年贫困线标准为2952元;2018年贫困线标准为295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