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丽报道:近日,网民“悲秋”在咸宁日报网络平台上发贴称,通城城区夜间,一些车辆滥用远光灯,希望相关部门能管管。
该网民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作出了明文规定,也有相应的罚款措施。通城城区有越来越多的电子眼,能否在记录违停等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记录滥用远光灯的车辆。
据了解,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委高度重视。自2018年以来,通城交警大队多次开展了机动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集中整治行动,根据统计,在多次行动中,交警大队先后查获了13起机动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下一步,通城交警大队将持续进行整顿,对滥用远光灯、非法改装氙气大灯、加装后射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常态工作开展整治,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