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 星期
构筑粮食安全体系 加快粮食产业发展

  建成粮食安全体系

  2015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了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咸宁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政府每年召开2次以上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将粮食安全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市直8家牵头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构建起了上下贯通、责任明确的责任制工作体系。

  稳定粮食生产能力

  全市耕地面积、全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高标准农田面积均超过了省定指标,守住了耕地红线。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编制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调查评价工作,全市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全市主要粮食作物良种应用率,小麦、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率均高于国家标准。持续加大投入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落实粮食扶持政策,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包支持粮食生产,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收购,建立了粮食收购联席会议制度,启动了早、中晚稻托市收购,合理布置收购网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全市收购粮食26.4万吨,没有出现区域性“卖粮难”、“打白条”问题。

  夯实粮食流通基础

  市政府颁布了《咸宁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使储备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积极争取中央预算投资新建粮库,全面完成了“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任务,全市地方粮食部门所属粮库有效仓容37.2万吨,实际库存粮食20.1万吨,可以满足本地区收储需要。针对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烘干等诸多难题,积极争取财政补贴建设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烘干、晒场项目26个,在粮食收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快粮食产业发展

  全市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3家企业产品及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8家企业产品及商标获得“湖北省品牌”或“湖北省著名商标” ,“荆楚好粮油”品牌1个。全市建成“放心粮油”配送中心7个,“放心粮油”连锁店94个,并将“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列为2014年市政府“十件实事”有效推进。加快新一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2014、2015、2016年考核在全省取得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好成绩,全市新成立国有粮食公司7家,变性土地面积667.34亩,划拨土地全部转换为出让用地,全部完成资产确权并办理房产和土地证。

  加强粮食流通监管

  建立粮食监督检查“双随机”制度,开展粮食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开展粮食系统“四个专项治理”、“大快严”集中执法行动,近年来粮食行业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强粮食应急能力建设,设置粮食应急网点123个。狠抓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军粮供应质量合格率100%。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每年抽检粮油样品上千份,市场粮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

2018年10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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