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 星期
市旅游委发布“两节”出游提醒——
九大建议装进旅行包里

  2018年中秋、国庆假日即将来临,为帮助广大游客安全出游、文明出游、快乐出游,市旅游委发布出游提醒:

  1、选择合法诚信的旅行社

  旅游者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有实力的旅行社出游。

  多关注各级旅游行政部门发布的投诉公示,尽量避免选择投诉较多的旅行社参团。

  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游行业的“照”和“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旅游者通过旅游广告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辨别规范的旅游广告,须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详实内容。

  不规范的广告往往缺少上述内容,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某某旅游咨询公司”的名称,这些大多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所为。按此参与旅游活动,旅游质量无从保证,游客的权益将无以保障,对此游客应有足够警惕。

  2、选择合适优质的旅游线路

  游客在选择旅游线路时,应当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切不可只求价格低,而不考虑服务质量。一般来说,价格与服务成正比,价格过于低廉,旅游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切勿抱有贪图便宜心理。低价旅游团通过降低吃住标准、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强迫消费盈利,旅游者一旦选择低价旅游团,势必要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不仅侵害了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不法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勿存侥幸心理。

  3、签订正规有效的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有效证据。

  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包括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如不参加自费项目,则需在旅游合同和行程中明确。

  合同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如组团机构拒绝签订旅游合同,则不要随团旅游,同时可向旅游部门举报。

  高度重视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旅游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游客切不可对合同附件产生轻视心理。旅游合同附件中最重要的是《旅游行程安排单》,它基本上约定了整个旅游的具体行程及相关标准,所以游客签合同时,要特别关注,逐项认真阅读,千万不要等到行程结束以后再来追责。

  4、切实做好自身防护

  出游行程预先告知亲戚朋友,行程中避免单独行动,保持通讯畅通。提前购买足额的旅游意外保险。旅游过程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尽量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等,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参加团队旅游,要遵守行程安排,自驾游、自助游出发前要检查好车辆,做好线路规划和充分的旅途准备。

  5、错峰出游注意旅途安全

  在出发前多关注并了解旅游目的地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以及游客流量、自驾车流量等动态旅游消息,便于及时调整旅游行程安排计划,错开高峰期,确保出行安全顺畅、心情愉悦。

  参与水上观光旅游、漂流、潜水、攀岩、过山车、高空滑索等高危险旅游运动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把控能力,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

  旅游时尽量不要携带贵重首饰、珠宝、大量现金。游客在出国旅游过程中不要参加黄、赌、毒活动,若参与这些活动造成的任何问题,后果将由游客自负。

  慎重购买贵重物品购物是旅游的重要环节,游客在旅行前需与旅行社明确约定购物点的数量及具体的安排;明确约定在每个购物点的停留时间;明确约定每个购物点的具体名称。任何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旅游者在外出旅游特别是出境旅游时,购买价格昂贵、品质难以鉴定的珠宝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时一定要特别慎重,要与当地商店的商品进行价格、商标进行对比,若确需购买,最好前往知名百货商场或当地百姓购物商场购买,购买时应主动向商场索要发票,及商品说明书等。

  6、文明旅游展示良好形象

  文明旅游是最美的风景。游客出游时要《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树立文明旅游意识,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

  要尊重当地区域和目的地国家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妥引起冲突,恪守我国及有关目的地国家的法令和法规。要做到文明、秩序、礼让出行,展示自己和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

  7、防范出境旅游押金风险

  近年来,出境游旅行社在出游前向游客收取数额不等的“出境旅游押金”而引发的投诉时有发生。旅行社要求交付出境游押金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

  交付时通过银行转入旅行社总部财务,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或交付业务人员代交付。

  游客应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境旅游的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8、保存证据合理维权

  旅游合同、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行程过程中如出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需要立即解决的,应首先向组团旅行社、导游提出不满意的意见,要求其改进。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当地旅游质监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及时投诉,也可以在完成所有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管理部门投诉。“12301”旅游服务热线24小时提供服务。

  9、及时关注预警信息

  湖北省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旅游者在我市旅行可随时关注市旅游委及各旅游目的地通过微信、微博及各媒体平台、交通信息指示牌等发布的旅游交通、天气、人流量等预警信息,及时调整旅游行程。

  旅游热点景区大多设立有警务室,工商部门也在部分4A级景区设立了维权服务站,当地法院也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等,在旅游景点可提供现场服务,游客在旅游期间遇到困难,可以找他们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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