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陆秋良、肖华、陈光明、吕力报道:近日,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案人员达14人的组织、协助组织卖淫案进行审查,对其中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8月7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称,该区温泉一家洗浴中心经营色情服务。公安人员对该场所进行搜查,当场查获嫖客10名,卖淫女16名,犯罪嫌疑人10名,并查获大量单据、账本。
经查明,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桂、李某庆、李某佳等5人出资41万元经营开设洗浴中心,起名“云水阁水疗会所”,筹划组织卖淫嫖娼活动,并邀请邹某、陈某、廖某等8人参加该团伙协助组织卖淫活动。该会所于5月开业,招募卖淫女十余人,日均接待嫖客数十名,6至8月收取嫖资约有118万元。该团伙有严密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人员分工,对于招揽嫖客、收取嫖资、发放分成等都有一套明确的流程,对卖淫女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从事有组织的卖淫活动,且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恶劣。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