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法规草案全文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于2018年10月3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双鹤路16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622室(4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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