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 星期
咸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打造从严治党的“泰山石”

  本报讯 通讯员张柏林、刘洋报道:“你单位是否按照年初建立的责任清单件件抓好落实?是否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专责及时发现问题……”近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一行在区财政局对该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导时,仔细询问道。

  年初,该区即以“具体化、明晰化、项目化”为目标,制定了2018年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将主体责任细化为20条88项,形成《区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规范性文件,并以落实责任清单要求为目标,与区“四大家”领导,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农村基层党支部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为防止“空有制度,没有行动”等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问题,该区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原则,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在年初的区纪委五届三次全会上,严格执行党组织负责人向区纪委述责述廉机制,并进行现场民主测评,排名靠后、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被“一票否决”。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党委(党组)的支持下积极履行监督专责,通过开展日常监督、离任审计、大数据监督检查等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协同区委不定期开展“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督导调研,实事求是建立“问题清单”,结合监督检查结果明确“问责清单”,对有职不履、有责不担、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履职尽责,使“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落地生根。

  上半年,该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履职不力问题56个,追责问责22人。

2018年8月28日 星期

第03版:咸安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