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扣“节能降耗、保卫蓝天”的宣传主题,围绕推进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并将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增强把咸宁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责任感,共同努力,推动咸宁市及各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不断提升新高度。
注重活动引领,节能宣传周活动丰富多彩。一是组织丰富多彩的低碳行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通过组织节水、节粮、节能、节约办公耗材倡议和“行为节能”活动,普及节能知识和绿色理念,促进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二是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减少电梯使用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三是举办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市直各单位和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努力实现今年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目标。四是印制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印制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画向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机构事务管理局发放。同时,在市机关事务管理网站和“咸宁市节能办”qq群上发布宣传画电子版,供各部门下载使用。
注重选树典型,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功指导创建了4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8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15家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崇阳县第一中学从全省2万多家公共机构中脱颖而出,与我省其他6家单位一起成功当选为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受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的表扬奖励。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做好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节能示范单位及节水型示范单位的创建、迎检、复查等相关工作。通过榜样力量,引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做好绿色节俭的先行者和示范者。
注重节能管理,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一是强化目标引导,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指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的开展,分解下达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指标。二是推进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动。要求以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约办公耗材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管理,有效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长空调”和跑冒滴漏等现象,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三强化能耗统计。坚决执行能源消费状况定期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能耗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及审核工作,为我市节约能源资源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四是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抓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和新能源、节能新产品的推广运用,从技改中不断伸展节能空间,促进我市绿色健康的办公模式和生活方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