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用水消费者: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是担任咸宁城区供水重任的公用服务企业,秉承“供优质之水,服诚信之务”是我们一贯坚持的经营理念;打造“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更好地履行我们庄严承诺,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制定本公司自律公约。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产品质量法》、《城镇供水条例》等国家的法律、法规。牢记使命,忠实地履行城市供水职能,以不断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德,源源不断地为城市提供优质安全的自来水。
二、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做到不合格的水不进厂,不达标的水不出厂,严格落实水质检验标准体系,定时检测,定时公示,保证出厂水水质合格率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费,明码标价,阳光操作,规范经营,杜绝巧立名目变相收费,自觉维护客户利益。
四、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企业特许经营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质量,用真情、真心温暖客户,让客户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五、推广技术创新,加强员工基本素质的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管理质量与效益。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探索与研究,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换与运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实行一岗一责,禁止违章作业,执行达标排放、不侵害公共利益。做到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文明诚信、办事高效。
七、感谢社会各界对咸宁联合水务理解和帮助!我公司将会不遗余力地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本承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