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特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承诺制度,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服务承诺内容
(一)服务受理
1、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2、接洽客户接水申请,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立即登记;不符合用水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受理人员应及时解释清楚。
3、对客户来人、来信、来电咨询,要做到热情接待,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分理、及时传递给有关责任部门。客户来电话,铃响三次内应立即接听,先致“您好,这里是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然后热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客户投诉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确保热线电话(0715-8182111)24小时畅通。
4、居民及客户举报违章用水,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的规定予以奖励。
(二) 抄表收费
1、抄见率、及时率、准确率在98%以上,按规定标准收费。
2、对大客户下发抄表通知单,对逾期未交水费的下发催费通知单或停水通知单。
3、抄表、收费人员佩证上岗,文明礼貌,规范服务。如遇水表井物压、表停、积水等原因,确实不能抄表时,抄表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 供水水质
1、认真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化验人员按国家规定定期采样化验分析,发现水质问题及时处理。对客户反映的水质问题,水质检测中心要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取样化验并予以回复。
2、确保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5%,认真做好水质公告工作。
(四)供水暂停
1、下达停水通知,计划停水通过《香城都市报》、咸宁电视台、电话或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客户。突发事故性停水,要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及时通知广大用水客户。
(五) 用水安装
1、接到接水业务后,10天内完成勘查设计。
2、客户按规定缴齐各项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业务在20天内完成,交付使用。单位客户业务按双方合同约定,按时完成。
3、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管网维修
1、加强管网巡检,确保供水管网完好。发现漏点和客户报漏,维修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停水,到现场的时间市区要在30分钟之内,边远区域要在1小时之内,管径小于300mm的,修复时间为24小时内修复,管径等于或大于300mm的,修复时间为48小时内修复。
2、管道维修施工期间,要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确保安全。管道修复达到供水条件时,要立即恢复供水。
3、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佩戴有姓名、照片的工作牌上岗,以便接受客户的监督,如发现没有佩戴工作牌者,客户可以拒不接待。
三、为维护客户利益,对违诺责任人按公司《员工守则》相关规定处理。
四、投诉程序与监督:如客户对本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先向有关责任部门投诉。如客户对责任部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公司服务监督电话投诉,投诉电话:0715-8182111。
欢迎您监督和配合本公司的服务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