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包”期限内的电视机多次出现性能故障,半年时间修理三次,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这让家住赤壁市新城区的王某烦恼万分,诉至赤壁工商。工商局工作人员仅用七天时间调解就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新的电视机。
事情还得从2016年8月8日说起,消费者王某在赤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购得某品牌的42寸液晶电视机一台,价2600元,使用至2017年5月初电视机出现黑屏现象,找到赤壁该品牌电视机售后点要求维修;2017年12月20日,电视机又出现的黑屏现象,直到2018年3月5日,售后点才将电视机修好;可是电视机没使用两天又出现黑屏,半年时间内,已三次出现故障。无奈之下,王某于2018年3月12日投诉到赤壁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工作人员接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电视机出现黑屏现象非人为原因,系显示屏故障造成的。随后工作人员根据《消法》、《部份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定,多次与售后负责人、该品牌电视机的厂方负责人联系沟通,3月20日由厂方为消费者王某更换同型同款的新电视机一台,并承诺更换的电视机三包期限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赤壁市工商局 任立文 江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