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亚平报道:近日,网民“芝士”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上发帖称,城区茶园路附近的怡宁园小区内,有居民在四号楼侧边的消防安全通道处私建房子。
该网民表示,他是该小区的居民。前不久,他发现小区内有居民私建房子,房子所在的位置将原有的安全消防通道堵住了。随后,他和小区里其他居民向物业和开发商反映了很多次,均无人理睬。希望市住建委及相关部门能够解决,畅通原有的消防通道,还小区安全的居住环境。
记者随后就此事进行了咨询,后得知该小区属于咸宁高新区执法局管理范围,联系咸宁高新区执法局后,该局相关负责人迅速通知了消防部门,消防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小区进行了现场勘察,消防部门认定网民反映的私建房位置并不是消防通道。
据了解,该小区房地产项目2010年开工,一直属于规划批后管理,咸宁高新区执法局成立于2016年,成立之时房屋已建成多年。该处房屋为小区物业临时应急用房,因小区目前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由开发商指定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确定新的物业公司,该房屋将移交出此房的使用权,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