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 星期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一起拟不批捕案件

  本报讯 通讯员肖华、余经山、吕力报道:“我本人对我所犯下的罪行深深地感到耻辱……对不起在我公司做事的员工,对不起曾经关心支持过我的领导、同事,我对此悔恨不已。”犯罪嫌疑人度某在悔过书写道。

  3月23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拟不批准逮捕公开审查听审会,一起拖欠21名农民工26万元工资拒不支付的案件,在听审会上化解。

  听审会上,咸安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犯罪嫌疑人家属、3名农民工代表和3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了解,2017年7月至12月,咸安区某货物装卸服务公司法人代表度某拖欠21名农民工26万元工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于2018年3月16日对度某进行刑事拘留。3月22日,度某的亲属将其拖欠的工资全数付清并取得了21名农民工的谅解。

  咸安区检察院认为,度某拖欠21名农民工26万元工资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度某到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其亲属将其拖欠21名农民工的工资全部支付后,还取得了谅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对度某作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

  听审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适用法律对该起案件拟作不批捕的决定进行了详细解释,公安机关办案人、农民工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属做了相关陈述。在此基础上,3名人民监督员对该起案件分别进行了独立评议,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度某作不批捕处理。

  据悉,此次公开审查,该院充分听取了公安机关、嫌疑人家属、受害人和人民监督员等多方意见,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得到与会各方一致好评。

2018年3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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