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 星期
我市公检法司四部门协同启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张娟报道:3月23日,市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在咸安区司法局举行2018年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启动仪式。

  依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文件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协作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度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当天,来自咸安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相关人员及2名人民监督员,一同参加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苏某、方某等4人进行的社区服刑矫正工作宣告仪式。

  据介绍,社区服刑人员苏某、方某等4人涉及非法经营、寻畔滋事、故意伤害等案情较轻均判缓刑。在社区矫正期间,他们必须接受当地司法所及所在社区的严格监管,遵章守纪,参加社区组织的学习和劳动及思想汇报等,认真改造,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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