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 星期
男子酒后到医院滋事 损毁财物被依法行拘

  本报讯 通讯员柯国强报道:3月12日,通山县中医院医生郑宗敬等专程前往通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送上一面锦旗,感谢公安民警查处一起医闹事件,依法惩处了嫌疑人的不法行为,维护了医院合法权益。

  经了解,1月31日下午4时许,县中医院报警称:一名男子酒后送其酒精中毒的侄子到医院救治时,因对医护人员不满而借酒闹事,将医院一楼护士站门窗玻璃打碎。东城派出所接警后,办案中队肖斌等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收集证据。由于该肇事男子在民警到达时已逃离现场,民警根据该男子侄子身份情况开展摸排走访,迅速查明嫌疑人为明某,男,现年46岁,通羊镇李渡村人。

  经物价部门认证,明某损坏物品价值400元。根据法律法规,明某因构成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被通山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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