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甘丁晶报道:3月19日,崇阳县司法局在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组织全县38名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和天城镇辖区内8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点检和学习教育、社区服务活动。
此次活动特邀了市司法局、县纪委、检察院、县联通公司等单位参加。
在集中教育学习中,县司法局局长魏勇军就社区服刑人员现场提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请假”、“罪犯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实施社区矫正刑罚”、“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管理规定”等问题,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相关案例进行了一一解答,明确社区服刑人员必须牢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罪悔过,认真接受社区矫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