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拟以拍卖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研究决定,拟通过摇号方式选择一家拍卖公司联合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宗地情况
该宗地位于原咸安区工程机械厂内,具体四至为东邻球场,南邻居民楼,西邻南山工行小区,北邻工程小区,土地面积2267.6平方米(3.4亩)。咸宁市规划局确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为:土地使用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建筑系数≤30%,容积率≤1.0,绿地率≥25%,出让年限为科教用地50年,起叫价315万元(其中:房屋价值58万元,257万元和拍卖溢价部分为土地出让收入)。
二、拍卖公司报名条件
在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择优推荐土地拍卖中介机构登记备案的名单之内,具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
三、拍卖公司报名资料
1、拍卖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等);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报名方式
1、凡有意报名的拍卖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凭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3月27日下午5:00前到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领取地块资料和摇号实施细则。
2、报名资料在2018年3月28日上午10:00前书面送达到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A309室。
五、摇号时间与地点
1、摇号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10:00。
2、摇号地点:咸宁市双鹤路1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D301室。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摇号结果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咸宁日报公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715—8126510
8126565
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