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 星期
赤壁检察机关监督司法执行过程不当行为

  本报讯 通讯员周青报道:“徐女士,不好意思,你已经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2017年11月2日,徐女士在购买高铁票时被售票员告知。

  “什么是失信人员名单?我怎么就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徐女士一头雾水。

  原来2017年4月10日,徐某与徐女士丈夫杜某、杜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开庭审理,赤壁市法院作出判决:徐女士的丈夫杜某及杜某公司下欠原告徐某的借款本金100万元,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判决生效后,杜某及杜某公司逾期未履行偿还义务,徐某向赤壁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法院直接将徐女士追加为被执行人,但并未制定裁定书亦未告知徐女士。

  徐女士认为该法院行为违法,于2017年11月17日向赤壁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赤壁市检察院受理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询问该案执行人员、查询征信系统、翻阅执行案卷等,发现法院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在没有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的情况直接追加徐女士为被执行人,同时,将徐女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制作决定书,也未将决定书送达给徐女士,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

  2017年11月22日,赤壁市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三个工作日内,在征信系统上撤销徐女士的失信信息,同时对相关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

  2017年11月30日,赤壁市法院回复,对上述违法行为已经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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