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咸宁,推动绿色崛起,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内在活力,以“十项举措”增强行政服务效能。
一是深化环保领域改革。改革环境实用技术推广中心,改革环境科学研究院,改制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
二是简政放权。结合市政府“二次创新”,将环保25项审批、认定、许可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对现有的25项行政审批行为,取消5项、下放5项、调整为日常管理工作2项、保留13项,取消和下放比例占40%。
三是规范审批程序。完善环保行政评审流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总量指标前置审批、环评报告审批、“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验收审批、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发放与排污费核定与征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及固废转移申请、日常环境监管等九个环节“一体化”管理。
四是坚持上门服务。组织深入项目现场开展“四个一批”活动,即:现场审批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场组织一批建设项目环评审查、现场启动一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现场开展一批建设项目环保咨询,为企业提供了便捷服务。
五是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项目,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全市重点减排项目实行“直通车服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为企业服务。
六是坚持网上审批。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均在各级环保网站上进行公示、审批,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七是推行事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全市环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推动行政审批规范、高效、透明、便民。
八是狠抓作风整治。针对市委提出的11项整治活动,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们组织了8项整治活动。
九是狠抓环保宣传。以纪念第46个“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进一步掀起了宣传环保政风行风建设热潮,深入开展了环保展览、自行车城区巡游、文艺晚会、环保知识竞赛四大活动,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十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订了31项机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