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 8 月 28 日,咸宁市采取省、市级督导与县级交叉执法、省市级督查与地方查处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摸清了 环境问题底数,锻炼了执法队伍,解决了突出环境问题,惩戒了违法行为,增强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了咸宁绿色发展。
一、站位高。“双护双促”是湖北省环保厅为切实维护《环境保护法》的权威,保护长江经济带咸宁段的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的更有效改善而采取的全省环保综合执法行动的简称。市政府按省环保厅部署,召开了市环委会 18 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分管环保副县长、环保局局长专题会。副市长吴刚明确提出了坚决落实不巡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销号不放过的“五不”严格要求,强调务必按时完成省定任务。
二、行动快。8 月 8 日省环保厅“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视频会议后,咸宁市环保局即邀请省环保厅第三督察组和第十二检查小组领导会商全市“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工作, 10 日上午组织全市 6 个交叉执法检查组36 名成员和 6 个县市区的分管领导召开动员大会,当日下午各检查组奔赴指定区域开展20 天的综合执法检查,基本完成省检查清单任务。其中交办问题、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砖瓦行业、市控以上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我市还增加了非煤矿山、燃气站、医疗机构等方面的检查,实现了环境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效果好。执法人员不畏酷暑暴雨,不分节假日。白天一线执法,晚上对当天检查情况会商、填报表、写简报,安排次日工作。一是摸清了污染底数。全市共检查点位 424 个,全省排名第二。其中省级以上工业 园 7 个,饮用水水源地 6 个,城镇污水处理厂 8 个,自然保 护区 2 个,垃圾焚烧厂 2 家,火电4 家,钢铁2 家。 二是锻炼了执法队伍。检查组与检查地执法人员统一使用移动执法系统现场执法,执法留痕、规范执法,执法341 次,全省排名第一。 三是打击了违法行为。检查组立查立交,立交立改。对一般问题,现场要求企业整改,同时交当地环保部门督办;对突出环境问题依法立案查处。目前,已拆除和责令停产整改各 1 家、查封 9 家、罚款 5 家。 四是展示了执法风采。省环保厅“双护双促”指挥部简报 20 期中, 14 期有我市的正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