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 星期
全程电子档案信息交换共享
大数据技术助推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

  日前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即日起城区居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时,不用再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只需携带有关原件即可快速完成办理。这是我市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技术的应用成果,同时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

  此次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工作主要涉及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等10类业务,简化了完税证明、房产交易告知单2个环节,减少了7类证照及房产交易合同等21套复印件材料。除了法律规定不能减化的合同文本外,其他资料全部使用电子扫描件,实现全程电子档案信息交换共享。

  6月1日,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根据需求开发方案,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工作。6月14日,完成开发工作并启动试运行。目前,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新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得益于新平台,不动产登记+税务缴纳、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税务缴纳+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办理,均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最快的则只需3个工作日。          (许浒)

  相关链接

  联动办理申报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税务缴纳类

  涉及业务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收取原件);

  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 (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包括: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合同、出让金发票;

  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提交划拨用地批准通知书;

  ③以租赁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

  ④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指批准文件;

  ⑤以授权经营等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4、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或个人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收取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收取原件);

  6、完税凭证 (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7、成交确认书 (验原件,收复印件);

  8、转移登记还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收取原件)转移的材料(收取原件)(包括合同、协议、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等材料);土地评估报告(收取原件);转让方契税完税凭证、发票(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服务流程:不动产窗口收件→税务窗口缴税→不动产窗口受理、登记、发证

  工作时限:不动产登记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类

  涉及业务类型:

  1、抵押权首次登记(含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申请材料:

  1、房屋交易(抵押)申请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收取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3、户口簿 (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 (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

  5、抵押权首次登记,除需提交1、2、3、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收取原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收取原件);在建工程抵押的,还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除需提交1、2、3、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收取原件);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取原件);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取原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收取原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服务流程:房产窗口交易审核→不动产窗口受理、登记、发证

  工作时限:不动产登记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房屋交易+税务缴纳+不动产登记类

  涉及业务类型

  1、商品房买卖(含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现+抵押转现登记)

  2、存量房买卖

  3、房改购房

  4、互换

  5、赠与

  6、继承

  7、析产(含夫妻间析产)

  8、依生效法律文书转移

  申请材料:

  1、房产交易申请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收取原件);

  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 (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3、户口簿 (验原件,市地税采集共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用电子文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 (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5、成年未婚的提交单身承诺(收取原件);

  6、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收取原件);

  7、房屋测绘图(收取原件);

  8、土地宗地图(收取原件);

  9、未进行落宗的需提交权籍调查报告(收取原件);

  10、协税单、契税税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11、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换协议、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律文书、继承相关材料);

  12、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现+抵押转现登记,除需提交1-10项材料外,还需提交:购房发票(验原件,市地税采集电子文件)、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取原件);

  服务流程:房产窗口交易审核→税务窗口缴税→不动产窗口受理、登记、发证

  工作时限:不动产登记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类

  涉及业务类型:

  1、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

  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

  6、抵押权变更登记

  7、更正登记

  8、异议登记

  9、查封登记

  10、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收取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收取原件);(注:涉及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需提交)

  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涉及土地首次登记的需提交)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核实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涉及房地一体首次登记、因改扩建引起的变更登记的需提交);

  6、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涉及房地一体首次登记的需提交)

  7、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收取原件);

  8、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收取原件)(注:涉及房地一体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的需提交);

  9、抵押权变更登记,除需提交1、2、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包括:姓名或名称、抵押范围、抵押期限、债权数额、抵押权顺位等发生变更的合同、协议等);

  10、更正登记,除需提交1、2、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利害关系人需提交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收取原件);

  11、异议登记,除需提交1、2项资料外,还需提交: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收取原件);

  12、查封登记,需提交:执法人员工作证;执行公务证;介绍信;裁定书或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证件查验,文书收取原件);

  13、注销登记,除需提交1、2、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权利消灭的材料(包括:权利人放弃权利、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决定书等材料)(收取原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采用电子文件)。

  服务流程:不动产窗口受理、登记、发证

  工作时限:不动产登记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承诺时限:

  1-5项为7个工作日

  6-7项为3个工作日

  8-10项为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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