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凡、通讯员胡维报道:5月27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2017年,我市将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推进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按照实施方案,我市将面向基层选拔200名(咸安区35名、嘉鱼县30名、赤壁市30名、通城县35名、崇阳县35名、通山县35名)优秀青年农民,接受脱产大专学历教育,培养成为适应农村发展、热爱农村工作、掌握农业生产经营技能,留得住、用得上、有本领的新型农民大学生。
“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主要招收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年龄在40岁以内,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的农村青年。培养对象须与所在村(社区)签订毕业回乡服务合同(原则上回乡服务不少于5年)。
“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形式进行培养,学历层次为专科,学制3年(前2年在校学习,第3年实习、实践)。培养院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此次培养任务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承担,计划开设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现代农业技术等专业,重点开设“种养加”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以及电子商务、农村物流、市场营销、农村经济管理、农村党建、农村政策法规等课程。
据悉,“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由市、县财政和培养院校分担,其中市财政负担30%,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县(市、区)财政负担50%;培养院校负担20%。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学员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