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议案》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和办理代表议案的有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的决议 |
| (2017年1月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议案》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和办理代表议案的有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